关于举办第四届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激发学生学习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科学素养,增强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 一、活动组织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委网信办、厦门日报社主办,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厦门市教育学会、厦门网、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青少年未来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承办。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12月 三、大赛主题 人工智能改变生活,改变未来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及在编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五、项目和组别设置 (一)大赛设智造创客、3D+创客、机器人创客、动漫创客、编程创客、实验连环创客、物联网创客、无人机创客、创客建模评比、智力挑战赛等项目。 (二)设小学A组(4年级及以下)、小学B组(5-6年级)、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 (三)一名学生限报一项(创客建模评比、智力挑战赛除外),每所学校每个项目每个组别晋级市级决赛队伍不得超过5支,每支队伍限报1名指导老师。 (四)智力挑战赛以细则要求为准。 (五)参赛学生组别界定以2021-2022学年上学期所在年级为准。 (六)大赛规则详见“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官网(扫描二维码查看)。 六、活动安排 (一)培训推广(4月-6月) 召开赛事启动会,举办指导教师培训,解读竞赛项目规则,开展优秀案例经验交流,推进学校创客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选拔报名(7月-11月) 1.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区级选拔赛,并按市级决赛评奖比例报送晋级决赛阶段名单。 2.各区未举行选拔赛的项目和市直属校直接将参赛作品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3.参赛作品和报名材料于10月24日前通过厦门网http://www.xmnn.cn的“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官网及“厦门少儿”微信公众号提交,联系电话:0592-5525188。 (三)市级决赛(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决赛将进行现场制作展示和现场答辩,分为两个部分: 现场“智”造:现场命题,参赛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 现场路演:由创客个人或团队针对作品进行不超过3分钟的现场路演,展示通过“智造”实现梦想的过程,同时播放产品创作的工作剪辑。路演后由评审团提问,个人或团队代表作答(不超过2分钟),最后由评委现场打分。 2.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决赛期间同期组织举办人工智能创客嘉年华,具体将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各项目、组别晋级决赛的参赛作品数量,按比例设置奖项,一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40%。同时根据参赛队的作品成绩、参赛情况等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八、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重视本届创客大赛活动,结合活动内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内、校外创客课程资源加强创新教育,将创客大赛与学校科技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创客教育活动。要注重发挥学科教师、科技辅导员的作用,鼓励学生组建创客社团、创客兴趣小组,不断提升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扩大活动影响。 (四)本次赛事活动的竞赛规则及活动进展等将通过“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官网及“厦门少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委网信办 厦门日报社 2021年3月25日 索 引 号 | XM00104-12-00-2021-019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3-25 | 文 号 | 厦教发〔2021〕18号 | 标 题: | 关于举办第四届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举办第四届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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